[]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对外经贸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处理工作有关事项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26年第26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26-6-24
实施时间: 2026-7-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6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打击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商务部决定进一步完善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处理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出口战略矿产两用物项的行为,包括:
  (一)未经许可擅自出口战略矿产两用物项;
  (二)超出出口许可证件载明的范围、条件和有效期出口战略矿产两用物项;
  (三)出口禁止出口的战略矿产两用物项;
  (四)以改造、拆分为部件或者组件等方式规避许可出口战略矿产相关两用物项;
  (五)通过绕道第三国(地区)规避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有关规定;
  (六)通过贸易性出口及知识产权许可、投资、交流、赠送、展览、展示、检测、测试、援助、传授、联合研发、受雇或雇佣、咨询等方式非法对外转移受管制的战略矿产相关技术;
  (七)明知出口经营者从事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代理、货运、寄递、报关、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金融等服务;
  (八)教唆、帮助出口经营者、进口商、最终用户规避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有关规定实施违法行为;
  (九)出口经营者违反规定与列入管控名单的进口商、最终用户进行交易;
  (十)出口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管制物项以及临时管制物项之外的战略矿产相关货物、技术和服务可能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所列风险,但未向商务部申请许可;
  (十一)国内进口经营者和最终用户违反其向商务部作出的承诺;
  (十二)违反规定擅自接受或者承诺接受外国政府提出的与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相关的访问、现场核查等要求;
  (十三)其他违反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人可通过下列方式举报:
  (一)登录商务部产业安全与进出口管制局网站(https://aqygzj.mofcom.gov.cn)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涉嫌违法违规线索举报平台进行线上举报;
  (二)拨打举报受理电话010-12369,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三、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以中文为准,一般包括:
  (一)举报人基本情况;
  (二)举报人联系方式;
  (三)被举报人基本情况;
  (四)被举报人涉嫌违反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等有关规定的具体情形;
  (五)举报人是否已就同一事项向其他机构举报;
  (六)举报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举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本公告第一条所列情形的;
  (二)举报内容关键要素缺失,不能作为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线索的,经商务部要求补充或者补正后仍不完整、不明确的;
  (三)举报所涉事项已处置完毕,举报人以同一事实或理由重复举报的;
  (四)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五、对于实名举报的,商务部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举报线索受理情况。对查证属实的,商务部按有关规定可给予实名举报者奖励。
  六、对于涉嫌恶意举报的行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甄别,依法处置。
  七、出口经营者或其他实体如发现自身存在违反战略矿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等相关规定的行为,或认为自身可能违反了相关规定,应主动向商务部报告。主动报告情节将作为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
  八、参与举报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对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
  九、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有关战略矿产技术出口相关规定行为的举报参照本公告执行。
  本公告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2026年6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对镓、锗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 2023/8/1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 商务部海关总署 2025/11/8
关于加强部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 2015/8/15
关于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 2024/7/1
公布对超硬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商务部海关总署 2025/11/8
公布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商务部海关总署 2025/11/8
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商务部海关总署 2025/4/4
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商务部海关总署 2025/11/8
对钨、碲、铋、钼、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商务部海关总署 2025/2/4
关于发布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出口管制清单和相关管理 商务部国家密码 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