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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选成都市有奖发票试点抽奖系统平台企业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商务局
发文时间: 2026-1-14
实施时间: 2026-1-1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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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和财政厅、商务厅、省税务局有奖发票试点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现公开征选抽奖系统平台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按照活动需求,免费开发、建设和运营有奖发票活动平台,确保平台系统稳定运行。同时,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及时响应、解决相关咨询与投诉。
  二、资质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二)征选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承诺书):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诺免费提供有奖发票活动平台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做好资料收集、核验、客诉处理、奖励发放等技术和服务(提供承诺书)。
  三、申报要求
  (一)具备较高用户覆盖度
  平台可覆盖成都全域范围消费人群,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注册用户量1000万以上,月均活跃度200万以上。
  (二)具备较强技术保障能力
  1.系统响应处理方面。活动期间,能根据活动方案提供申报登记、分类统计、资金发放、通道搭建等服务,确保消费者正常参与活动;能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完成发票信息采集、资格校验、奖励兑付等全流程处理,优化消费者参与和兑奖流程;支持高并发访问,可保障百万级用户参与活动的流畅性。
  2.系统联动对接方面。能联动微信、支付宝等主流平台实现奖励全自动线上提现兑付功能;可按统一安排,采用安全可行的方式联通税务发票系统,接入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
  3.数据监测分析方面。活动期间,能够实时监测活动数据,提供整理、校对和批量导出活动数据的服务,定期输出活动数据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参与人数、金额,奖励发放数量、金额,中奖率、红冲退款情况等后台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真实性和数据安全。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投诉处理方面。设立“有奖发票”专属热线通道,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及时受理、解决活动相关的咨询、投诉,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工作实施平稳有序。
  2.活动宣传方面。可利用自有或授权平台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3.需求满足方面。支持根据活动推进情况调整优化系统流程和功能模块,满足差异化活动需求。
  (四)具备较强风险防控能力
  1.搭建多维风控规则库与动态黑名单库。可对消费者、开票主体历史行为建模,限制红冲率异常等套利风险行为。针对虚开发票、恶意套奖等违规消费者或开票主体,执行纳入黑名单操作,并提供相关信息至监管部门。
  2.能与税务系统协同完成信息校验。校验发票信息、红冲状态,自动比对活动条件,杜绝不符合要求的发票获得奖励。
  3.支持对已抽奖发票设立监控期。定期自动批量核查红冲状态,出现异常时可自动触发预警并通知用户退还奖金。
  4.建立资金安全保障机制。对试点资金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确保奖励资金及时、高效兑付,防范资金被挪用、截留等风险。
  (五)具备合规管理的能力
  1.系统算法科学规范。确保抽奖过程公平公正,抽奖结果随机可溯,并支持公证处对开奖全流程进行公证。
  2.实现抽奖结果公开。设立常态化“阳光公示区”功能。支持中奖信息脱敏后公示,依法依规接受社会监督。
  3.系统设计建立技术屏障。通过“权限隔离”与“操作留痕”双重防线,预防人为操纵抽奖结果。
  4.具备完善的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严格遵守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发票信息和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数据泄露风险。
  5.配合审计、绩效管理等工作。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全程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监督和绩效评价,及时提供活动数据及分析报告,按要求提供系统数据、操作记录、资金流向等相关材料,防止系统性交易风险。
  四、遴选规则
  (一)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价指标见附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家平台企业承接成都市有奖发票活动。
  (二)如有2家及以上企业报名参选,依据得分最高原则,经公示无异议得分最高的1家企业中选。
  (三)如只有1家企业报名参选,满足所有资格条件和申报条件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则该企业中选;否则本次遴选作废。
  (四)如无企业报名参选,则本次遴选作废。
  五、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2026年1月19日(周一)17:00前,按照上述“资质条件”和“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响应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C座809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1883691。
  六、评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6年1月20日10:00。
  (二)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C座8楼成都市商务局904会议室。
  七、评审程序
  (一)按照抽签顺序,参选企业就响应材料向评审组进行简要阐述,现场答复专家提问;
  (二)评审组对参选企业响应材料进行审核,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排序,形成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
  附件:
  1.评价指标
  2.响应材料模板(部分)
  成都市商务局
  2026年1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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