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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3-10
实施时间: 2026-3-1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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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关于对法拍房容缺办证的建议》(第600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3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13项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理范围;同时,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将12项涉税费资料予以取消,将22项涉税费资料予以留存备查。为此,税务总局制发《关于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6号),对容缺办理相关事项、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相关事项以及施行时间等具体事项进行明确。法拍房办证不属于文件中列举的符合容缺办 理情形,相关建议我单位会积极向上级单位反映。
  领导署名:宋  军
  联 系 人:林贝楚
  联系电话:0591-83372550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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