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0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3-10
实施时间: 2026-3-10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关于对法拍房容缺办证的建议》(第6004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3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13项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理范围;同时,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将12项涉税费资料予以取消,将22项涉税费资料予以留存备查。为此,税务总局制发《关于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和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