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等五家单位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6-5-7
实施时间: 2026-5-7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西藏
阅读人次: 24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动办、税务局、人民银行各地(市)分行:
  为切实做好我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经研究,对《西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藏财税〔2023〕8号,以下简称《办法》)部分条款作出修改。
  一、将《办法》第五条第六款“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校舍建设项目予以免收”内容整款删除。
  二、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人防部门向缴费人送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通知单。缴费通知单应当载明减免金额、减免性质、缴纳金额、缴纳时间等事项”修改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部门应当及时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等渠道,向税务部门网上推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信息采集表》并载明减免金额、减免性质、缴纳金额、缴纳时间等基础信息事项”。
  三、将《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资金入库后需要退库的,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其中,因缴费人误缴的,由缴费人直接向税务部门申请退库;税务部门误收以及汇算清缴需要退库的,由财政部门授权税务部门审核退库。国库部门收到税务部门的退库申请,经审核无误办理退库”修改为“资金入库后需要退库的,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因缴费人误缴,税务机关误收以及汇算清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需要退库的,税务机关依据财政部门授权审核退库。其他情形需要退库的,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国库部门收到税务部门的退库申请,经审核无误办理退库”。
  四、将《办法》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其他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修改为“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2026年5月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 青价费[2015]37 2015/10/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 2022/8/26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防空 国家税务总局贵 2021/1/1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13]56 2013/5/27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人民防空办 赣财规[2021]5号 2021/12/31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人民防空办 赣财规[2022]5号 2021/12/31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人防办关于明确防空地下 湘税发[2020]93 2021/1/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继续执行防 冀发改公价[202 2025/8/26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 鲁发改成本[202 2022/1/1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西藏自治 藏财税[2020]32 20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