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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问答[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1-28
实施时间: 2026-1-28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61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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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问题一:用人单位在【电子税务局】和【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如何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
  电子税务局
  l 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自主申报】,进入【单位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按职工)】模块。
  l 方式一:单个职工申报。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点击【查询】,填入“新缴费工资”后,点击【申报】,系统提示“校验成功”后,点击【确认】。
  l 方式二:导入申报。点击【模板下载】,将导入模板保存至本地,填入职工身份信息和新缴费工资,点击【导入并提交】,点击【上传文件】,系统提示“导入成功”,点击【确定】。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l 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后,依次点击【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选中【按人员申报】。
  l 方式一:单个职工申报。点击【添加】,选择【单个录入】,输入职工身份信息和新缴费工资,点击【保存】,点击【提交申报】,系统提示提交成功,点击【确定】。
  l 方式二:导入申报。点击【添加】,选择【导入模板下载】,填写职工身份信息和新缴费工资,保存至本地,点击【添加】,选中【外部文件导入】,系统将提示导入成功,点击【确定】。
 
  问题二:登录电子税务局,出现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弹窗提醒需要如何如理?
  答:用人单位进入电子税务局相关模块时,系统将弹窗告知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限(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在待办事项提醒)。如果暂不能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可关闭弹窗,先行申报缴纳当月费款后,再进行年度申报。
 
  问题三:如何安排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时间较为合理?
  答:建议用人单位及时进行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以免因不可控因素造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逾期,导致增加退费事务性负担和承担滞纳金风险等。
 
  问题四:用人单位完成当期社保费申报但未扣款,申报年度缴费工资时系统提示失败如何处理?
  答:已申报未缴费属于存在在途业务,可能影响缴费基数计算,因此系统不允许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应先作废申报表,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再进行社保费申报缴费。
 
  问题五:用人单位完成当期社保费缴费后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系统提示申报失败应如何处理?
  答:可能由于费款处于已经缴费但尚未入库的状态,建议等待2-3个工作日,待费款入库后再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如果还不能办理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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