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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5年第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12-24
实施时间: 2025-12-24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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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做好全省用人单位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2号)等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026年新入职职工,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于参保当月向税务部门申报当年缴费工资。
  二、缴费工资
  (一)缴费工资组成。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组成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缴费工资确定。用人单位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支付给职工的、在缴费工资组成范围内的工资计算出2025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后,作为职工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2026年新参保职工以其起薪当月的应发工资作为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
  三、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完成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后,除平均工资计算错误、单位性质或职工身份改变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缴费工资保持不变。确需调整缴费工资的,由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重新申报正确的缴费工资。
  (二)用人单位应加强缴费工资的审核,依法合规如实申报全部职工、全部险种的缴费工资,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申报渠道
  (一)线上办理: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下载地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其他资料”。贵州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guizhou.chinatax.gov.cn。
  (二)线下办理: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税场所地点可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纳税服务”-“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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