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26年3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4-8
实施时间: 2026-4-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0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1.税收的滞纳金及罚款是否能够超过欠缴的税款本身?
  答:税收滞纳金本质上是税收征收行为,税收征管法中的罚款是行政处罚行为,二者均不是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加处罚款及滞纳金”行为,不适用行政强制法,因此二者均可以超过欠缴税款的金额。
  2.因为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是否要加收收滞纳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是指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所称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3.非正常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能重新申请办理新的税务登记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021号)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加强非正常户异地协作管理。税务机关要加强非正常户信息交换,形成对非正常户管理的工作合力。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限量供应发票。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异地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应通知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原税务机关办结相关涉税事宜后,方可申报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货物运输业属 皖地税函[2004] 2004/2/2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钻石交易增 京国税发[2006] 2006/10/24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瓜菜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1] 2001/12/28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江西省地方税务 2016/12/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津地税个所[201 2010/7/30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4年第4期[上半 2024/4/22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12366热线2024年7月热点问题 2024/8/9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热点问题[2024年3 2024/4/8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户外 浙财综字[2007] 2007/6/13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财产与行为税热点问题[2024年1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