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热点问题[2026年3月]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6-4-8
实施时间: 2026-4-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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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税收的滞纳金及罚款是否能够超过欠缴的税款本身?
  答:税收滞纳金本质上是税收征收行为,税收征管法中的罚款是行政处罚行为,二者均不是行政强制法所规定的“加处罚款及滞纳金”行为,不适用行政强制法,因此二者均可以超过欠缴税款的金额。
  2.因为计算错误造成少缴税款是否要加收收滞纳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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