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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会员资格年度检验等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评协[2026]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6-1-29
实施时间: 2026-1-29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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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管理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管理“四个同步”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加强会员资格管理的通知》(中评协办〔2026〕3 号)等有关规定,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将组织开展2026年会员资格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备案、信用档案录入和完善党建信息填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资格年检
  (一)年检对象
  2025年12月31日前在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完成登记的执业会员(包括见习执业会员、正式执业会员)和已完成备案的单位会员(包括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
  (二)申报要求
  1.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有关规定,年检全面采用在线办理方式。执业会员和单位会员通过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uimp.cas.org.cn/#/)在线提交办理年检业务。
  2.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在2026年3月15日前按填报内容和流程要求及时组织完成本机构年检申报,其中执业会员年检由本人自行在线申报,不可代办,单位会员年检由机构管理员在线申报。
  3.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省评协。不按时提交年检、被退回年检材料的执业会员或单位会员将重新年检。
  (三)自查重点内容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有关加强会员资格管理的要求,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在填报年检申报前开展自查,重点自查机构是否存在不符合备案条件、分支机构未备案、未按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等情况,个人执业会员是否存在挂名执业、跨所执业等情况。
  二、首席评估师备案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于2026年3月15日前按填报内容和流程要求及时做好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评估师备案,提交首席评估师备案材料(在会员系统中与单位会员年检合并申报,分支机构无需填报此项材料),2025年首席评估师备案通过且无变动的,只需提交2025年度首席评估师履职情况报告。发生变动的资产评估机构需申报《首席评估师基本情况备案表》、任命或聘任首席评估师的文件,以及本机构首席评估师管理制度。
  三、信用档案录入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于2026年3月6日前(逾期不予通过录入)自愿通过信用档案平台申报上一年度发生的荣誉信息、社会责任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每家机构的荣誉信息、社会责任按分类可以多个附件各只录一条信息。
  四、完善党建信息填报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于2026年3月15日前按填报内容和流程要求及时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党建工作情况报备。依次填报,核对人员信息(重点核对党员组织关系是否漏填错填),待省评协统通知系统开放后点击提交报送。
  五、其他要求
  (一)为提高效率,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高度重视会员年检、首席评估师备案、信用档案录入以及党建信息填报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机构以上各项申报工作。
  (二)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同步认真核对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的信息填报内容,保证系统信息与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并对所填报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填写附件2扫描上传)。如发现机构或资产评估师存在错漏或报送虚假材料,省评协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年检工作联系电话:020-83176528。
  党建工作联系电话:020-83176523。
  咨询会费联系电话:020-83176527。
  咨询学时联系电话:020-83176526。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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