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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4-7-19
实施时间: 2024-7-1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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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体会员: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已经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2024年7月5日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深评协)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深评协工作职责的正常履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15 号)和《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费分为单位会员会费和个人会员会费。
  第三条  深评协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应当按照深评协章程和本办法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第四条  会员会费按年度计算、收交。
  第五条  深评协须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15 号)的规定按时足额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上缴会费。
  第二章 会费标准和会费减免
  第六条 单位会员上一个会计年度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以下称年度收入总和),作为会费计算基数。
  在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同时,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土地估价业务、矿业权评估业务等其他专业领域评估业务的单位会员,年度收入总和可以扣除该专业领域评估业务收入,作为会费计算基数。
  上一年度新入会的单位会员,年度收入总和自入会之日起计算。
  单位会员会费计算基数同时作为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分级管理、收入排名、自律监管的依据。
  第七条 单位会员会费计算基数不超过300万元的,交纳1万元;超过300万元至3000万元的,交纳5万元;超过3000万元的,交纳80万元。
  单位会员按上述标准计算的会费额度高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原标准(中评协〔2005〕101号)计算额度的,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第八条 个人会员会费为每人每年4000元。
  登记在未备案从事证券评估业务的单位会员及其分支机构的个人会员,减半交纳。
  个人会员上年12月31日前在籍时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减半交纳。不满半年的,免予交纳。
  非执业会员免予交纳。
  第九条 发生自然灾害、疫情等特殊情况时,可以向深评协提出申请,深评协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同意后予以减免。
  第三章 会费收交
  第十条 单位会员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报财务状况信息,并按规定向深评协报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相关纳税申报表等材料。其中,从事其他专业领域评估业务收入信息应单独列示,并提供相关依据。
  第十一条 深评协对单位会员上报的财务状况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 单位会员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深评协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个人会员应当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所在单位会员交纳会费。
  协会代管的个人会员直接向深评协交纳会费。
  第十四条 会员应当交纳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会费,由深评协代收代缴。
  第十五条 深评协对会费交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单位会员不按规定上报财务状况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由深评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深评协按照《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的自律惩戒,并上报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会员未及时足额交纳会费或拒绝交纳会费的,由深评协按照《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  会费的使用及管理
  第十六条  会费开支范围:
  (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长办公会等的各项支出;
  (二)开展行业党建工作的支出;
  (三)资产评估相关研究和业务支持的支出;
  (四)开展行业自律监管、检查及惩戒的支出;
  (五)开展会员管理的支出;
  (六)开展行业国内、国际交流的支出;
  (七)开展行业信息、网络建设的支出;
  (八)行业文化建设、行业宣传的支出;
  (九)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的支出;
  (十)保障会员依法开展业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支出;
  (十一)为会员提供服务、行业刊物、学习资料和后续教育培训的支出;
  (十二)会员奖励的支出;
  (十三)协调行业内外关系的支出;
  (十四)本会秘书处的日常支出;
  (十五)发生的社会公益性捐赠支出;
  (十六)其他的必要支出。
  第十七条  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
  第十八条  深评协应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会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备案后生效,《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深评协[2019]1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深评协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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