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外汇管理 > 综合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关于宣布废止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汇发[2019]54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9-10-22
实施时间: 2019-10-22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50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各市(州)中心支局,吉林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现就部分规范性文件效力通知如下:
  对以下2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1.《关于使用外币兑换机开展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吉汇发〔2011〕30号);
  2.《关于印发<吉林省分局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汇发〔2015〕86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市(州)中心支局收到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支局、地方性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
  2019年10月2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 沪府发[2017]9号 2017/2/1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 京汇[2023]25号 2023/6/28
关于印发《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的 汇发[2014]23号 2014/4/18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总 深府办规[2023] 2024/1/19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跨国公司本外 京汇发[2025]5号 2025/1/21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政策问答[第二期] 2020/11/16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跨国公司本外 2025/1/23
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江苏 2024/4/1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 深外管[2025]3号 2025/1/23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跨国公司本外 202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