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调整 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文[2025]4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5-9-22
实施时间: 2025-9-22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59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改革的部署要求,现就调整我省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发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607元/月执行、下限按4043元/月执行。
  二、2025年度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按22607元/月、下限按4521元/月执行。
  三、2025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为7932元/月。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5年9月2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 鄂政发[2014]53 2015/1/1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 皖人社秘[2025] 2025/1/1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 2024/5/23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 津人社办发[202 2024/12/25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人社发[2024] 2025/1/1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等 黔人社发[2025] 2025/9/17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 闽人社文[2013] 2013/1/1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意见 黔府发[2009]37 2009/12/3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14年度深圳市社会 深人社发[2014] 2014/7/1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 粤人社规[2024] 202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