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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人社发[2025]3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5-7-25
实施时间: 2025-7-2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1176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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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社保中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关系养老保险待遇,关系城乡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0号)规定,经核算,确定我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3.84%。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工作,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落实。各地要规范基金管理,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主动加强与基金存管银行对接,按照优惠利率存储基金,确保基金保值增值,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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