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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意见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25-9-9
实施时间: 2025-9-9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350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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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要求,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商务部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10月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首页“互动”板块,进入“征集调查”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pcjsczjd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9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rar    
附件2.《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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