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其他税费 > 文化事业建设费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税[2025]12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5-2-28
实施时间: 2025-1-1
法规类型: 文化事业建设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143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党委宣传部,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党群工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7号)规定,为支持我省文化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费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2025年1月1日起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减免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可抵减缴费人以后应缴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或予以退还。
  吉林省财政厅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2025年2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关 桂财规[2025]3号 2025/1/1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 财综[2013]88号 2013/8/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的 琼地税发[2006] 2006/9/3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告服务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 2012/11/29
上海市财政局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关于本市减半征收文化事 沪财税[2019]19 2019/7/1
浙江省财政厅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 浙财综[2025]15 2025/1/1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1/1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我省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 冀财非税[2025] 2025/1/1
安徽省财政厅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 2025/3/17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湘财税字[1997] 199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