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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4-9-2
实施时间: 2024-9-2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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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住建局、房产局、公安局、民政局、政数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各金融监管分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要求,省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吉林省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吉林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吉林金融监管局
  2024年9月2日

  吉林省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满足群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办事需求,最大限度便民利民,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涉及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事项,以规范化、精准化、便捷化的服务,构建多事集成、一次办结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理模式,2024年10月31日前全省全部实现。
  二、工作路径
  (一)集中统一办理。一是各市(州)房产交易窗口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审批窗口未进驻政府服务中心的,在房产交易大厅或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集中相关部门服务人员、设备,搭建统一办公环境,实现申报材料一次受理,结果一次反馈借款申请人。二是各市(州)房产交易窗口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审批窗口进驻政府服务中心的,通过政数局在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相关部门服务人员、设备,搭建统一办公环境,实现申报材料一次受理,结果一次反馈借款申请人。
  (二)推进线上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信息系统,在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基础上,各相关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以住房公积金部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预审”作为事件发起端,推送该业务数据至房产、公安、民政、税务、自然资源、银行等部门,实现业务线上一次受理,结果一次反馈借款申请人。
  三、工作举措
  由各市(州)住房公积金部门牵头,按照《吉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编制本地办事指南,列明事项所属部门、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将原先各部门逐一告知变为一次整体告知,制作《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合申请表》,借款申请人可以“一表申请”,共性材料一次提供,通过涵盖、替代等方式精简申请材料。
  (一)贷款资格预审。住房公积金部门一次性收取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材料,依据贷款条件、协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判定,确定贷款资格、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
  (二)办理交易备案。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三)缴纳相应税费。税务部门办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四)签订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人与公积金中心、贷款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借款合同》,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五)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依据借款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向借款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四、工作分工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住房公积金部门负责牵头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预审机制,一次性收取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材料,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流程,向相关部门推送关联办理事项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审批等业务;一次性向借款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房产交易部门负责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反馈办理结果。
  (二)公安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申报、审核、审批有关环节的人员身份信息核验,反馈核验结果。
  (三)民政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申报、审核、审批有关环节的人员婚姻信息核验,反馈核验结果。
  (四)人民银行。负责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查询业务、优化系统功能等,持续助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信查询便利化。
  (五)税务部门。负责办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反馈办理结果。
  (六)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指导银行机构配合办理贷款审批和借款合同面签。
  (七)政务服务与数字化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在政务服务中心搭建统一办公环境;协助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技术指导及维护升级。
  (八)其他部门。负责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业务,反馈办理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强化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增强工作合力,确保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顺利实施。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保障,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场地、人员、设备要求,组织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各相关部门应公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事项清单、办理流程和操作指南,确保群众掌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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