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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2-31
实施时间: 2024-12-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182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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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已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颁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对获奖者表示热烈祝贺!
  获奖者秉持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为建设科技强国贡献广东力量。坚持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是科技部门、税务部门的应有之义。
  在此,温馨提示各位获奖者及奖金支付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为此,获奖者取得2023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奖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奖金支付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不扣缴其奖金个人所得税。
  如获奖者或奖金支付单位有科技奖励相关问题,请致电020-87003913进行咨询;有相关税务问题,请致电020-12366进行咨询,科技部门、税务部门将竭诚为您服务。再次衷心感谢各位获奖者为科技创新作出的卓越贡献!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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