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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16号
发文部门: 公安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应急管理部
发文时间: 2024-4-23
实施时间: 2024-5-1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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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管理工作,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进行调整,增列氢溴酸等24个品种。
  现将调整后的《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予以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向缅甸、老挝、阿富汗出口附件目录所列化学品的,应按照《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申请许可,向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无需申请许可。
  附件: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

  商务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海关总署
  国家药监局
  2024年4月23日

相关附件:
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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