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限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2-28
实施时间: 2024-2-28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20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7号)规定,我省灵活就业人员未及时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为了您的权益,请您及时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7月-12月灵活就 2023/7/1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开通本月企业及灵活就业人 2020/11/27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辽劳社发[2006] 2006/11/22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指南 2026/2/13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 粤人社规[2025] 2026/1/1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灵 京人社评发[202 2024/1/5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5年灵活就业、城乡 2024/12/26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未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 湘政办发[2009] 2009/2/11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新增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及城 202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