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4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2-26
实施时间: 2024-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24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社会保险费缴费服务,提高征管质效,切实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自2024年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
  一、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向缴费人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
  二、缴费人可以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直接签订电子版《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见附件),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签订纸质版 《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由税务机关及时录入系统。
  三、税务机关通过海南省电子税务局送达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到达海南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四、电子版式社会保险费文书与纸质社会保险费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缴费人可以据此办理涉费事宜,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缴费人需要纸质文书的,可以自行登录海南省电子税务局下载打印,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
  五、社会保险费强制执行以及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文书等暂不适用本通告。
  附件: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4年2月23日

相关附件:
社会保险费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宁波市2010年度社会保险 甬劳社劳薪[201 2010/4/14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社会保险 青政办[2003]23 2003/2/14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优化 国家税务总局海 2023/12/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1-5月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 苏地税函[2010] 2010/6/11
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1] 2021/1/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文书印制工作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2] 2003/1/1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社会保 粤劳社函[2008] 2008/9/28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优化调 国家税务总局四 2024/1/1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 2025/5/29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社会保险费汇算清缴工 衢地税发[2010] 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