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丽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丽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丽医保发[2022]6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丽水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11-14
实施时间: 2023-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丽水
阅读人次: 18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480元(含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标准全市统一为1090元。
  二、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lt;丽水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gt;的通知》(丽政办发〔2021〕61号)要求,2023年度财政补助标准低于当地2021年度财政补助标准的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居民医保补助支出预算按2021年度财政补助标准编制。
  本通知筹资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 国办发[2021]42 2021/10/28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 京劳社医发[200 2007/9/1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 辽政办发[2011] 2011/4/9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豫政办[2016]19 2017/1/1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 晋人社厅发[201 2014/10/15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湘医保发[2019] 2020/1/1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 云政办规[2024] 2024/12/23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市直机关、事业 长府办函[2007] 2007/7/1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 苏政办发[2019] 2019/10/19
宁波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有关 甬劳社医[2009] 20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