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工伤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4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文[2024]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4-1-9
实施时间: 2024-1-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65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各设区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根据《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3〕159号)规定,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就我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事项明确如下:
  一、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21060元/月、下限按4212元/月执行。
  二、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生变化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4年1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 行他字[2006]12 2006/12/28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等 津人社办发[202 2024/4/30
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吉林煤 吉劳社工字[200 2005/12/25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 云人社发[2024] 2024/1/1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 甘政办发[2003] 2003/12/13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 宁人社函[2024] 2025/1/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川府发[2021]10 2021/8/6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 粤人社规[2015] 2015/7/15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关于印发《长沙市工伤保险 长人社发[2022] 2022/5/1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舟 舟人社发[2020]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