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市政协第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561号提案的落实答复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0-17
实施时间: 2023-10-17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11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设计养老金三支柱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提案”,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答复如下:
  我市积极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在积极落实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各项政策的基础上,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发展。我市作为个人养老金制度首批先行城市,于2022年11月25日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截至2023年8月,全市累计3.8万人次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政策。
  近年来,国家为支持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陆续出台了针对基本养老金、年金、个人养老金、专项附加扣除等相关税收支持政策,具体如下:一是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二是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三是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四是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尚未领取待遇的人员,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缴费金额由个人自主确定,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不挂钩。个人养老金的参加资格、缴费金额上限等相关政策由国家统一制定。除此之外,依据税收法定原则,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由国家统一制定,基本养老金、年金及个人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文件由财政部制发,税务总局参与研究、实施,因此出台、调整税收政策权限属于中央事权。我们将积极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您提出的建议,争取获得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 桂人社发[2024] 2025/1/1
养老保险管理办法[送审稿] 2005/12/7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苏政发[2013]14 2013/11/20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 2022/5/27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冀人社字〔2013〕23 2024/6/11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567 渝税函[2023]42 2023/4/12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关于济南市灵活就业人员阶段性 2022/5/14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晋政发[2014]18 2014/6/1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2021/12/16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908号[财税金融类 财关税函[2017] 2017/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