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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12-31
实施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2064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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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和兰州新区税务局: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7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延长缴费时间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参保政策,扎实开展工作
  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全省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在延长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参保人,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缴费日期以税务部门上解入库时间为准。其中医疗类别为住院的医保结算,缴费日期应在入院日期(不含)之前。在延长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不再受理退费业务。
  二、聚焦重点人群,夯实扩面基础
  各级医保、税务、财政部门要将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大中专院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新生儿作为重点扩面对象,紧抓元旦、春节等返乡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逐人逐户核查参保情况,对确未参保的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省内户籍地要主动与省内人口流入地加强联系,对未参保人员或中断参保人员加强动员力度,补齐参保短板,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
  三、加强部门协同,确保应参尽参
  各级医保、税务、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本地教育、公安、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重点人群的参保动员和缴费服务工作,提供多渠道便民服务措施。省医保局将把各市州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下一年度医保能力提升相关考核挂钩。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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