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政协十三届第一次会议第740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文文号: 陕税函[2023]17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3-10-19
实施时间: 2023-10-19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11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田青青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推动我省全民健康保险深化覆盖工作的提案》(第740号)收悉。提案中,您对“全民健康保”深化覆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十分中肯,充分说明您作为政协委员的责任担当和成熟思考。正如您所言,《陕西省“全民健康保”实施方案》于2023年1月落地实施,正处于探索发展阶段,我们也一直在与省医保局积极对接,推动“全民健康保”,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这一惠民保险。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提案中,您提出了“系统升级,实现与税务系统同步征缴”的建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14号),明确“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19年1月1日起,我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不含职业年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但因“全民健康保”属于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不在社保费划转范围内,目前税务部门无法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征收。
  同时,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全民健康保”缴费入库流程不同,实现路径不同,为避免引起群众缴费歧义,对于您提出的“实现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时自选缴纳全面健康保险保费”建议,还需进一步评估实现风险。我们也将与省医保局、各合作银行进一步对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精准开展辅导,切实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认可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全省税收工作的发展。今后,如您有税收方面的意见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1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 黔人社发[2020] 2020/7/14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 厦地税发[2011] 2011/1/3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 闽人社文[2020] 2020/3/13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关于启动企业 2017/4/1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 冀人社发[2022] 2022/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全责征收上线时间安排的 粤地税函[2008] 2008/12/25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优化调 国家税务总局吉 2024/1/1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 国家税务总局天 2020/6/17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2019/2/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厦地税发[2012] 201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