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住房公积金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房公积金发[2023]3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 2023-10-31
实施时间: 2023-11-1
法规类型: 住房公积金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8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属各单位、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及相关借款人:
  为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体现公积金制度公平性、互助性、普惠性,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九次全体会议批准,现就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通知如下:
  一、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下同)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不予公积金贷款情形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四、适用范围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江西省地方税务 2014/7/1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改《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 津公积金中心[2 2011/4/6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2008年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 津地税所[2008] 2008/7/1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 津公积金委[201 2014/10/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在岗职工平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21/7/12
《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五个办法 1995/5/17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财综字[1995]6号 1995/1/18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调整我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2022/5/16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荐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 陕政函[2012]88 2012/5/10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 津住建房改[202 202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