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税政[2023]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3-9-4
实施时间: 2023-1-1
失效时间: 2027-12-3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2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相关附件: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退役军人事 青财税字[2022] 2022/1/1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民 琼财税[2014]15 2014/9/18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扶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 鄂政办函[2016] 2016/8/27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省民 苏财税[2017]35 2017/8/30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退役军人事 黔财税[2023]8号 2023/1/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自 厦税发[2023]91 2023/10/12
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退役军人事 赣财税[2022]11 2022/3/28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退役军人事 津财规[2023]2号 2023/1/1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退役军人事 甘肃省财政厅国 202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桂财税[2022]13 2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