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人员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执业会员自行刻制印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评协[2023]27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8-2
实施时间: 2023-8-2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26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及资产评估师:
  根据中评协《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13号)文件中证书及印鉴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协会研究决定,我会不再统一刻制和发放资产评估师执业印鉴,执业会员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印鉴印模,规格要求见附件,由印鉴持有人或所在评估机构带上模板到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
  执业会员印鉴和签名将合成到电子证书上。执业会员应当在2024年会员资格年度检验工作结束前,通过系统完成本人签名及印鉴的上传。
  山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8月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22年执业会员年检工作的通 川评协[2022]2号 2022/1/10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黑评协[2023]5号 2023/2/7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专职执 鲁会协[2019]97 2019/11/4
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吉评协[2023]2号 2023/2/27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5年执业会员年检与资产评 粤评协[2016]12 2016/3/2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向全省执业会员补助继续教育培 浙注协[2017]41 2017/6/27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 津评协[2023]9号 2023/3/6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省注协《关于返还执业会员部分 2009/10/22
湖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年 鄂评协[2021]52 2021/12/31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湘评协[2022]3号 202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