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减免会员2023年应交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评协[2023]2号
发文部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3-1-13
实施时间: 2023-1-13
法规类型: 评估估价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16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持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巩固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缓解疫情给会员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行业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会员2023年应交本级会费予以25%的减免,鼓励地方协会对辖区内会员应交地方协会会费实施减免,具体措施由地方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月1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交纳2024年度会费 皖注协[2024]45 2024/7/23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交纳会费及上报会 2008/1/6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减免2022年本级会费的通知 皖注协[2022]34 2022/5/16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会计 浙注协[2014]50 2014/12/19
江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 2021/1/22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 鄂注协发[2019] 2019/5/16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 冀会协[2021]27 2021/5/20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 黑会协[2008]36 2008/9/8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6年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 鄂注协发[2026] 202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