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2022年8月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8-31
实施时间: 2022-8-3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59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因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上线实施工作,现决定将我省所属期为2022年8月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统一延长至2022年9月15日。
  一、用人单位在2022年9月15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8月社会保险费的,视同正常缴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2年9月15日前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8月的社会保险费,相关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个人权益记录。
  适用社会保险费阶段性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款期限按照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会保险 2026/1/14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0年1-6月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的通 苏地税函[2010[ 2010/7/9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1年1—7月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的 苏地税函[2011] 2011/8/23
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 1999/11/25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22/1/14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切实加强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 穗地税发[2005] 2005/6/13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企业 粤人社规[2014] 2014/7/1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调整工作的 穗人社函[2011] 2011/2/12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7缴费年 厦地税发[2007] 2007/1/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国家税务总局深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