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综合管理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评协[2022]29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2-5-9
实施时间: 2022-5-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9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按照《陕西省资产评估机构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我省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条件
  参加本年度综合评价的资产评估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资产评估机构设立需满1个会计年度(合并新设、分立新设的资产评估机构除外);
  (二)分支机构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陕西省财政厅完成备案的分所、分公司或子公司。
  二、报送时间
  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将统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5月31日前报送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并对报送材料做出承诺(见附件1)。为保证数据汇总的一致性,本次综合评价数据填报格式统一为Excel表格。
  三、报送内容
  参与本年度综合评价的资产评估机构按要求报送统计表,主要有:《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单项业务收入情况统计表》《评估师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6)。各资产评估机构应按照“填表说明”,填报相关数据,并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送至省评协,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人才培养情况:提供经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和人才培养制度、人才培养实施方案(有效期间内)、与高校签署的合作培养文件;本机构培训部门的组织结构;评价年度新入员工统计表及学历证明材料(见附件7)。
  (二)行业贡献情况:按2021年度行业贡献资料清单报送相关资料(见附件8)。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机构应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客观、真实报送统计数据及证明材料。
  (二)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评价信息的,每天扣2分,超过5天(含5天)不上报评价材料的,取消当年评价得分。
  (三)评价结果按照《陕西省资产评估机构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告。
  联 系 人:陈 鑫
  联系电话:029-68936475
  电子邮箱:andrew1998s@
  邮寄地址:西安市四府街41号省财政厅综合楼518室
  附件:
  1.2022年度综合评价报送资料承诺书
  2.人才培养支出占比情况说明
  3.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
  4.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
  5.单项业务收入情况统计表
  6.评估师基本情况表
  7.人才培养情况填表要求
  8.行业贡献报送资料清单
  陕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5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2年度综合评价报送资料承诺书.docx    
附件2:人才培养支出占比情况说明.docx    
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数据统计套表(附件3-8).xls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的通告 会协[2014]31号 2014/5/30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 云会协[2016]14 2016/3/9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 吉财会管[2013] 2013/1/5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财务报 湘评协[2020]1号 2020/1/17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 闽注会协[2014] 2014/8/15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资产评估机构“双随机一公 厦财监[2024]4号 2024/2/21
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资产评估机构会计报 甘评协[2011]1号 2011/1/4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资产评估机构限期整改的通知 青财资字[2023] 2023/12/19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做好资产评估机构过渡期末有 京财企[2008]49 2008/4/2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1-2022年广东省资产评估机构执 粤评协[2023]31 202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