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医疗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医保局发[2022]94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22-8-1
实施时间: 2022-8-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402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相关附件: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png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 粤人社规[2022] 2022/6/10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 冀人社发[2022] 2022/1/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 沪人社规[2022] 2022/5/1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海 琼人社发[2022] 2022/5/9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 鲁人社发[2022] 2022/6/10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转 成人社办发[202 2022/5/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 桂人社发[2022] 2022/5/13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 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 琼人社发[2022] 2022/6/10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转 2022/5/11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青海省 青人社厅发[202 20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