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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注会协[2022]6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22-7-1
实施时间: 2022-7-1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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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18号),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持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进一步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决定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现将我省落实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持续整治注册会计师将资格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以及注册会计师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等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一)事务所自查。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所内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自查,认真核实相关情况,于7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事务所盖章)扫描件提交至省注协注册及信息管理部邮箱(zcb@)。
  (二)开展检查。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注册会计师参保信息提供给省注协,省注协于7月15日前结合社会保险缴纳、劳动合同签订、人事档案存放、业务报告出具等开展任职资格检查工作。
  (三)处理处罚。对任职资格检查发现的问题,省注协将依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99号)规定,并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对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依法注销注册,并将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工作协调机制。省注协将加强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年度整治机制。省注协将挂名执业行为纳入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工作重点,每年在任职资格检查过程中开展专项整治,同时防范清理后违规重新注册的情形。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社会监督机制。省注协设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对收到的违法违规线索,将及时核实查处。
  (四)纳入诚信管理。相关处理处罚结果录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纳入行业诚信记录。
  举报邮箱:zcb@
  举报电话:0591-87097732 87097006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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