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第二批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财税[2022]5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河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22-5-24
实施时间: 2022-5-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7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直管县财政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辖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2021年度第二批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省爱心助老基金会
  2.新乡市东安教育基金会
  3.商丘市弘基教育基金会
  4.新乡工程学院
  5.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2021年-2025年,上述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2年5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第 鲁财税[2023]14 2023/5/31
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4 2025/5/28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民政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5/6/27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第 黔财税[2022]19 2022/11/30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民政厅关于 甘财税[2024]4号 2024/5/30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内财税[2021]17 2021/12/27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成都市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2021/3/2
绍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 绍市财税政[202 2024/6/19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获得省级2019 2023/5/8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 闽财税[2020]21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