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调整2022年4月、5月养老保险经办缴费时间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2-4-15
实施时间: 2022-4-1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04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工作,我市对2022年4月、5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下简称“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办缴费时间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4月17日12时—5月16日24时,暂停受理缴费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申报。
  二、2022年4月17日12时前尚未缴费的单位,2022年4月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5月31日。缴费单位2022年5月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6月30日。征收期限延长期间不收滞纳金,相关养老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2022年3月及以前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于2022年5月30日起进行缴费申报。
  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不变。
  四、缴费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计划为同一张缴费凭证但尚未缴费的,需重新申报开具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凭证。
  相关提示和缴费凭证上的“缴费截止时间”“税款限缴日期”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问题,请致电12333、12366。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5/1/1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五七家属工”参加 吉政办发[2010] 2010/11/1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 2025/9/21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 苏政发[2013]14 2013/11/2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 桂人社发[2023] 2023/11/16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企业职 苏人社发[2025] 2025/1/16
成都市城镇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基本养老保险 成府发[1997]84 1997/4/1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业保险公司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 浙地税函[2004] 2004/2/4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 2015/9/23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大连市社会保险事 202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