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21年度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的通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2-2-24
实施时间: 2022-2-2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32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为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纳税申报受理部门,请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在法定申报期内将申报表等纳税资料寄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6号1116室收件人: 张豹, 0931-8833151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2年2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问 青岛市国家税务 2015/2/13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政策问 甬国税解答[201 2012/1/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国有企业200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 沪财企一[2000] 2001/1/1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 国家税务总局深 2024/2/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5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京国税函[2006] 2006/1/5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 国家税务总局上 2025/3/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邮寄申报简易规程 2007/1/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青地税发[2015] 2015/1/3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1年度企业 晋国税所发[200 2001/12/3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 深圳市地方税务 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