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发文文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21-12-31
实施时间: 2021-12-31
失效时间: 2023-12-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60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延续实施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的 2001/8/1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 粤财税[2022]30 2022/1/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储蓄存款 晋国税所发[200 2000/1/17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申 2018/1/15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 津地税所[2001] 2001/11/11
关于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关事项的 税总函[2018]68 2018/12/29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 湘地税函[2005] 2005/4/4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 赣地税函[2006] 2006/10/3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行政机关、事业单 粤地税发[2001] 2001/3/12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 2018/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