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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所有社会保险事项实现“全省通办”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21-10-29
实施时间: 2021-10-29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05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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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省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业务“多地跑”“往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我省已实现全部社会保险事项“全省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省通办”事项
  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需要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申报的530项全部社会保险事项。具体事项清单,请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官网()、“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河南社保”APP或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查询。
  二、业务受理地点
  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均可无差别受理社会保险“全省通办”事项。业务受理成功后,将被实时推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同标准办理相关业务。
  三、业务办理结果查询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通过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大厅、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保”APP等渠道查询业务办理结果。
  特此通告。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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