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获得省级2017、2018、2019年度及复审合格获得省级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1-19
实施时间: 2020-11-1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250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且住所地在广州市的省级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获得广东省省级2017、2018、2019年度及复审合格获得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均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
  附件:
  1.获得广东省省级2017、2018、2019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2.复审合格获得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0年11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获得广东省省级2017、2018、2019年度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docx    
附件2复审合格获得广东省省级2020年度免税智非营利组织名单.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非营利组织财务报 黑财注[2012]40 2012/12/28
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202 湖南省财政厅国 2026/1/12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 京财税[2023]52 2023/3/27
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民政厅关于 青财税字[2021] 2021/12/6
南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南昌市市 洪财税[2024]6号 2024/12/31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冀财税[2017]44 2017/6/15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 苏财税[2011]18 2011/5/30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18年第 青财税[2020]11 2020/5/11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制度实施问答-其他会计处理 2026/1/15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 京财税[2021]24 2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