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环境保护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部节[2020]05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 2020-7-3
实施时间: 2020-7-3
法规类型: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7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升级,提升区域资源利用效率,培育绿色新动能,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制定《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转型提升计划(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提升计划(2020-2022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7月3日

相关附件: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提升计划(2020-2022年).pdf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企业所得 鄂国税函[2011] 2011/1/25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 安徽省国家税务 2010/10/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 闽经贸环资[201 2012/1/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 深国税发[2008] 2009/1/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混凝土企业税收优 青岛市国家税务 2011/3/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公布2009年第三批广东省资源综 粤国税办转字[2 2010/4/1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 黔工信[2023]43 2023/9/5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湖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等关于认定武 武地税发[2004] 2004/2/3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 浙国税流[2008] 2009/1/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深国税函[2009] 2009/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