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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0年度会费交纳及报表报送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0-3-31
实施时间: 2020-3-31
法规类型: 资产评估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9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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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0年应交会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评协)〔2020〕8号)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除天津市辖区内会员2020年应交天津评协本级会费。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减免2020年应交会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评协)〔2020〕8号)文件精神,评估机构2020年应交会费为2019年度财务报表会费情况汇总表中应交会费总额的30%。
  二、2019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网上填报日期延期至2020年5月31日;纸质报表的报送及会费交纳日期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纸质报表的报送及会费交纳方式不变。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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