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评估估价 > 资产评估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中评协2020年会费收取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评协[2020]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0-3-24
实施时间: 2020-3-24
法规类型: 资产评估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8762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评协关于减免2020年应交会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评协〔2020〕8 号),中评协2020年本级会费减按75%收取。
  根据《北京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相关规定,经第二届七次理事会表决通过,北京评协免收2020年本级会费。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按中评协及北京评协会费收入四六分原则,会员交纳中评协会费计算公式为:应缴会费*40%*75%。
  二、各评估机构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财务报表网络报送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将纸质报表寄送我会财务部。
  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706室
  收件人:徐珂、董星辰
  联系电话:88221112、88221198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3月24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布置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预 鄂注协发[2017] 2017/2/24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会费收交工作的通知 冀会协[2025]43 2025/6/4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返还[减半征收]2022年度会费的通 津评协[2022]26 2022/5/18
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关于报送2010年度会计报表和交纳20 晋注评协[2010] 2010/12/30
厦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交纳2013年度会费的通知 厦注会协[2013] 2013/3/20
云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 云评协[2025]2号 2025/1/8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集中进行会员年检及会费清缴有 鲁会协[2012]3号 2012/2/8
关于发布《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期货业协 2023/10/24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会 辽注师协[2018] 2018/4/27
天津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免收2020年度本级会费的通知 津评协[2020]9号 202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