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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9-10-31
实施时间: 2019-10-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44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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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为提升申报数据质量,切实保障2020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顺利进行,近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行了升级,新增了在线更正往期申报以及修改录入错误的身份信息等功能。
  现发布《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见附件)。该指引主要用于指导扣缴单位处理持有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因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形成的异常档案数据、扣缴申报存疑数据、纳税人相关异议申诉数据及其他可能存在申报错误的疑点数据。对于无居民身份证的外籍人员,存在扣缴申报错误疑点和异议申诉事项的,可参照该指引处理。
  如果您发现扣缴申报情况存在问题,请按照指引的步骤和方法开展数据修正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附件: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V1.0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31日

相关附件:
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V1.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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