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8年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人社文[2017]29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7-10-20
实施时间: 2018-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663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我省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100元执行。
  2017年10月2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财 琼发改投资[202 2020/7/28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青海省个体工商户邮政储蓄批量 青国税发[2004] 2004/10/1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东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 2024/5/15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 皖财资[2022]21 2022/3/9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医疗保障 吉人社联[2025] 2025/7/1
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减免小 鄂国资财评[202 2023/2/14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 湘社险[2011]5号 2011/1/12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等13部门 台市监审批[202 2026/1/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发[2007] 2008/7/30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未达增值税营 鄂国税发[2005] 200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