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营业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收取煤矿维简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陕地税函[2002]33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12
实施时间: 2002-12-12
失效时间: 2011-9-5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546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榆林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神木县煤炭销售服务站收取乡镇煤矿维简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榆市地税发[2002]2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乡镇煤矿维简费是根据《国家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和煤炭工业部、财政部颁发的《乡镇煤矿维简费暂行管理办法》(煤办字[1995]585号)提取和使用的,按照维简费的性质和使用范围,该项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营业税法规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5
实施时间:2011-9-5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 云政办发[2006] 200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