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收取煤矿维简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陕地税函[2002]337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2-12
实施时间: 2002-12-12
失效时间: 2011-9-5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采掘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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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榆林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神木县煤炭销售服务站收取乡镇煤矿维简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榆市地税发[2002]2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乡镇煤矿维简费是根据《国家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和煤炭工业部、财政部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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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5
实施时间:20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