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审批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劳社部发[1998]2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1998-3-18
实施时间: 1998-3-18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08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财政厅(局),上海市、广东省社会保险局:
  为了监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深化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国发[1997]26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系。
  附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审批办法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管理机构。

附件: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审批办法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 的规定,为把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以下简称费率)控制在一定的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深化改革,保证养老保险统一制度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已实行统一费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员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现行企业费率确需超过工资总额20%的,需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行企业费率在20%及以下的,不履行报批手续,但不得以统一制度为由提高企业费率;如果今后调整企业费率需超过20%的,应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
  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尚未统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所辖地、市、州(包括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企业费率已超过工资总额20%的,须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目前企业费率未超过20%的,但今后调整费率时需超过20%的,亦应照此程序审批。
  三、省辖地、市、州未实行统一的企业费率,其所辖县(市)、区确定或今后调整企业费率需超过20%的,其报批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四、凡需报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先应把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到工资总额的口径上来,并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进行认真的测算,在此基础上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提出报告,并附费率测算资料(见附表一、二)和控制费率计划。控制费率计划应是书面报告,内容包括:依据测算结果,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来3年之内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提出年度控制指标和有关措施, 如扩大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个人缴费比例,严格控制职工提前退休,控制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水平,认真核实缴费工资,提高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率等。测算资料要与上年末的有关统计报表、财务报表口径相一致。
  五、需要报批企业费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厅(局)共同提出报告, 于每年3月底之前分别报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6月底之前予以审核批复。
  六、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所要求的时间执行新费率, 并将当年的控制费率计划执行情况及效果于次年3月份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作出专题报告。
  附:表一、表二(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 黑政发[2011]60 2011/8/15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 桂人社发[2025] 2025/7/25
关于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 京劳社养发[200 2002/10/1
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01/3/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征收202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 2020/12/15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 闽人社文[2025] 2025/9/22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征收时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 青政办[2013]23 2013/1/30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 2011/1/25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延长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养 2024/12/26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