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定期定额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体工商户定额执行期的公告
发文文号: 绍市地税征[2015]3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3-2
实施时间: 2015-1-1
失效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阅读人次: 565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浙地税发[2007]2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市本级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情况进行公告,本次核定定额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间如有调整,以地税机关核发的《定额核定(调整)通知书》为准。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3月2日

相关附件:
绍市地税征〔2015〕3号附件.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 川工商发[2017] 2017/5/31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等九部门 赣市监注[2020] 2020/3/20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 皖财资[2022]21 2022/3/9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及小 福建省地方税务 2014/3/26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申报常见易错点 2026/7/7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业户申请认定增值税一 绍市国税流[200 2004/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 桂地税发[2006] 2007/1/1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 国家税务总局吉 2019/3/22
吉林省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 2023/9/14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应税所 哈地税发[2008] 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