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济政办发[2014]8号
发文部门: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4-28
实施时间: 2014-4-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309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确定自2014年4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5区和济南高新区由月人均480元提高到510元;长清区由月人均450元提高到480元;章丘市和平阴、济阳、商河县政府负责根据当地有关统计数据,对各自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出相应调整。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2500元提高到30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4700元提高到53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2900元提高到340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参照当地有关统计数据确定公布,并报市政府备案。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农村居民最低 大财社[2006]98 2006/1/1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享受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 津财社[2006]8号 2006/4/1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鲁政发[2013]23号文件加强和改进 济政发[2013]15 2013/11/14
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 国办发[2016]70 2016/9/17
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台政发[2025]8号 2025/7/1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 苏财社[2012]24 2013/1/1
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大民发[2010]20 2010/4/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本市城乡居 沪人社规[2025] 2026/1/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2〕45号文件加强和 鲁政发[2013]23 2013/10/1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 粤府办[2022]3号 2022/3/1